適用物件
確實經常需要會議或活動場地、希望把這當作業主薪酬工具來考慮的企業主。
關鍵問題
- 每次使用這項策略時,您的企業租用場地是否都有真實、有記錄的目的?
- 您收取的租金標準,是否有當地可比場地的實際租金作為依據,而不只是一個方便的數字?
- 您是否把全年每次使用的總天數與每年 14 天的上限進行比對?
與 OICPA 團隊一起稽核
- 在第一次使用之前(而不是之後)準備書面租賃協議和租金標準依據
- 為每個出租日期記錄商業目的、會議記錄和參加人名單
- 全年追蹤累計使用天數,對照 14 天上限
奧古斯塔規則(Augusta Rule)得名於美國大師賽高爾夫錦標賽,喬治亞州奧古斯塔的房主長期在比賽那一週把房子租給訪客,並根據大多數人從未接觸過的一條聯邦稅法規定免稅保留這筆收入。這條規則本身與高爾夫無關,它適用於任何地方的任何房主,只要一年中出租個人住宅不超過十四天。超過十四天,整個安排的稅務處理就會不同;不超過,租金收入根本不作為應稅收入申報。
對企業主來說,這創造了一個真實且完全合法的規劃機會:出於正當業務目的,按有記錄的公允市場價格,把自己的住宅出租給自己的企業,每年最多十四天。企業獲得可扣除的租金費用。您個人收到的租金收入完全免稅,不是遞延,不是抵消,而是根據法規直接排除在應稅收入之外。做得正確的話,這是最乾淨的業主報酬工具之一,因為它把價值從企業轉到您的口袋,交易雙方都不會產生相應的稅負。
上一句中的「做得正確」分量很重,因為這也是較常被濫用的策略之一,而濫用正是引起審查的原因。業務目的必須是真實的:股東會議、規劃務虛會、客戶活動、培訓課程,這些是企業無論在誰家都合理需要場地的事情。為了模糊、沒有記錄的目的把自己的房子租給自己的企業,又沒有任何人實際在那裡開會的證據,這不是十四天的免稅,而是一筆訂著租金髮票的變相分紅。
公允市場租金是這項策略成敗的另一個關鍵。您向企業收取的費用必須反映可比場地的實際價格,並用真實的可比數據記錄,而不是為了得到方便的扣除而隨意定一個數字。按照市中心帶餐飲和音影片裝置的會議中心的價格出租自家客廳,就是那種把站得住腳的策略變成明顯目標的過度行為。在出租時儲存的當地可比場地價格,就是可支援的數字和猜測之間的區別。
檔案記錄決定了一項策略能否經得起審查,而且必須在每次出租時就建立,而不是事後重建。這包括您與企業之間的書面租賃協議、每次使用的發票或付款記錄、確立正當業務目的的董事會決議或會議記錄、相關時的賓客或出席人員名單,以及支援收費標準的可比租金。這些在當時準備都不復雜,但如果這項策略被質疑,兩年後再要令人信服地拿出來就非常困難。
十四天的上限是一條硬性界線,而不是有一定彈性的指引。超過它,哪怕只多一天,整個安排都會被重新認定為普通出租活動,收入需要申報,適用常規的出租扣除規則而不是免稅。追蹤全年實際使用的天數,尤其是當這一策略用於不止一種業務活動時,是一個能避免昂貴錯誤的簡單習慣。
這一策略適合特定的情況:確實經常需要會議或活動場地、能為每次使用記錄真實業務目的、並且在天數和收費上都合理的企業主。它不是對每位業主的普遍建議,在合理薪酬才是真正要解決的問題時,它也不能替代合理薪酬規劃。適合的時候,它是以節稅方式把價值從企業轉出的直接辦法;不符合事實的時候,硬要使用帶來的風險會大於收益。
OICPA 評估奧古斯塔規則(Augusta Rule)是否真正適用於客戶的情況,在第一次使用之前(而不是之後)就準備好檔案、租賃協議、可比價格支援和會議記錄,並作為持續稅務規劃的一部分,追蹤已使用天數與十四天上限的關係。

